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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局无线电管理处简介 |
无线电管理处(又名沈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1985年8月21日从军队移交给地方政府后始建的一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该机构辖事业编无线电管理监测计算站(技术监测科)同为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该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履行对国家频率资源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职责,是信息产业局具有政府行政职能的窗口。
该机构的具体职责有五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监测。
如何理解这五项职责呢?
(一)项体现了国家对无线电的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正是通过上述无线电管理机构贯彻落实的。
(二)项规定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但不得与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三)项中规定的协调处理的事宜,包括本行政区内军地之间、条块之间、条条之间、块块之间的无线电干扰、台站设置、设备管理等方面必须协调处理的事宜。超过本行政区范围的,一般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或由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下一级授权或委托协调。
(四)项规定了对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方面的职责。本项有一个前提,即“根据审批权限”,意指在履行本项职责时均应根据审批权限,不能擅权和越权。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审批权限都有明确具体规定。对无线电台(站)的审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
(1)审查无线电台(站)是否符合无线电管理规定,如频率划分表、城市收发信区域划分规定等。
(2)对申请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指配频率和呼号,包括进行电磁兼容分析等。
(3)发放合法使用电台的凭证—电台执照,收取频率占用费等。
(五)项规定的职责,包括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监测网或监测站的规划;搞好监测网或监测站的建设;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工作。
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职责决定了无线电管理处具有以下三个内在属性:
一是该处办事的规则必须符合国家专有法律、法规的要求,一切工作必须体现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二是无线电管理处同无线电管理监测计算站是不可分离的整体,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行政综合管理;
三是无线电管理机构是国家、省、市对频谱集中统一管理和全国监测网建设的大管理体系,上级越级直接交办任务的时效性要求高,必操作性强。尤其是特殊时期,涉及关系国家安全、军事行动、社会稳定的事件时显得尤为突出。计划性管理和突击性管理,单元管理和交叉管理相互补充。
无线电管理面临的形势任务:
伴随沈阳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沈阳市的无线电通信事业也得到迅猛发展。1971年,全市只有26个单位有电台,其中17个单位在使用,电台总数204部;1981年全市设台单位40个,各种电台增至1447部;1991年,全市设台单位462个,使用各类电台10364部;2001年是无线通信大发展的一年,全市仅移动电话就达1481453户,全市近20个寻呼台,保留着近60万寻呼用户,使用卫星地球站单位增至120多个,通信专用网200多个,微波站、微波电路大幅提升,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节目组成和履盖,以及发射传输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随着2.5G技术在无线通信领域的开发应用,3G通信时代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新设备的快速更新,无线电管理政策的前瞻性,无线电设备的前置性,无线电管理对策的有效性更为重要。目前无线电管理处通过逐年设备更新,已形成5套从美国、德国进口的固定和移动监测测向系统;从美国、英国、日本进口了5台监测设备;从英国、美国、日本进口了6台检测测试仪表,总价值447.9万元。已基本构成以沈阳新世纪大厦中心控制机房为轴心,辐射沈阳新基火炬大厦、沈阳科学家花园、沈阳绣水大厦监测分站的监测网。处室内部已构建局域网,配置有美国HP服务器2部,方正品牌电脑13部,美凯龙、东芝笔记本电脑5部;对省、国家开通了广域网。全处固定资产已近1200万元。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无线电管理处的现有技术装备和监测布局,仍无法跟上新技术的应用速度和沈阳市监测网络的要求,提升人员技术素质和加快设备技术升级是今后发展的重要课题。
目前,实施无线电管理的基本工作规律:
行政审批:凡是在沈阳地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无线电管理处审批,根据用户申请的使用范围、性质确定使用频率,对组织通信网的要进行电磁环境测试,提出使用技术意见,检测申请人购置的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收取相 关费用,打印发放电台执照。此项工作必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统一进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并要公示受理程序,落实完成时限。
无线电监测:为确保沈阳地区良好的电磁环境,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必须不间断的适时的对沈阳地区的电磁环境进行测试,其基本手段是采用微机无人值守和派人重点值守两种方法,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分析,按其不同的技术标准分类进入数据库储备。对出现的非法信号或对合法单位之间通信干扰的申诉,及时出情,利用固定、移动设备交会测出非法或干扰信号源,排除查处干扰。
行政执法:对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无线电管理处将行使沈阳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法规进行行政执法。
行政收费:凡是已注册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每年7月份至12月份要依据国家、省相关部门的文件,向无线电管理处缴纳相关费用。其全部费用必须上缴市财政局指定专用帐号,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经财政审批后,再回拨到局财务专款专用,以维持设备更新和日常办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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